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夯实民生之基
2026-05-07 16:05:00 浏览量:121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夯实民生之基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中,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让广大劳动者在辛勤劳动中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价值遵循。“十五五”规划纲要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置于突出位置,明确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包括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健全就业支持与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等。这深刻表明,创造更多更高质量就业岗位,不仅是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核心特征。
一、高质量发展阶段,就业岗位创造的逻辑演进与核心挑战
在既往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就业岗位的扩大主要受益于“增长效应”与“结构效应”。经济规模的持续扩张直接创造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推动了就业总量的增长。与此同时,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转移,并向城镇和经济增长核心区域聚集,客观上带动了就业质量的整体性提升。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经济增长的驱动力量更加强调创新驱动,即更依赖于技术进步与更深层次的产业结构变革。这种以创新为内核的技术与结构变革,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会催生出全新的产业、业态和与之对应的新职业、新岗位,这是就业的“创造效应”;另一方面,以自动化、智能化为代表的技术应用,也可能在特定时期、特定领域替代部分现有岗位,引发“替代效应”,这是就业面临的现实挑战。
无论是回望历史上的技术变迁,还是展望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广泛应用的前景,一个基本判断是:从长期来看,技术进步是提升劳动生产率、拓展社会财富、创造更多元更高层次就业岗位的根本动力。高技能人才需求会持续扩大,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通过“收入效应”催生新的消费需求和产业形态,从而派生出全新的就业增长点。然而,我们必须正视,任何重大技术变革在短期内都可能对就业市场产生结构性冲击。为了最大化地消弭技术进步的负面影响,同时充分释放其长期的就业创造潜力,关键在于引导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在其研发、应用的全生命周期中,始终对标“就业优先”的基本原则,将“创造更多更好工作岗位、提升劳动者能力”作为重要的政策标尺和商业伦理考量。
二、强化人力资本投资,构建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终身学习体系
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就业结构冲击,其核心路径与破解长期存在的结构性就业矛盾高度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引导技术发展服务就业大局、重塑人力资本培育模式、优化劳动力市场功能与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最根本、最有效的应对策略,是通过持续的教育深化、技能培训和“干中学”,不断提升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包括职业技能、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
过往经验表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者通常更具学习能力,能更快掌握新技能,从而在技术和产业升级的浪潮中占据更有利位置。然而,人工智能的深入应用,对许多传统上依赖知识记忆和程序性操作的技能构成了直接挑战,意味着过去的一些人力资本优势可能需要重新定义。这要求我们的人力资本培养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实现系统性创新。
1. 推动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一体化、终身化。要着力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利用当前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教育资源“削峰填谷”的窗口期,优化配置教育投入。例如,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充裕的阶段,可考虑将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更多纳入普惠性公共服务范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的变化,为扩大普通高中教育、加强在职和转岗人员技能培训提供了资源再配置的空间。
2. 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精准促进人力资源配置。高效的劳动力市场是连接人力资本供给与就业岗位需求的关键枢纽。需要持续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市场信号机制和激励相容机制,使拥有不同技能的劳动力能够与各类岗位实现高效、精准的匹配。这个动态匹配过程本身就是高质量就业岗位持续创造和就业质量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有助于实现“人尽其才”,并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持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3. 加大公共投入,强化教育与培训的公共品属性。在人工智能时代,劳动者为保持人机协同优势、实现技能与智能互补,需要终身不断地接受培训和再教育。这使得教育和培训不仅对个人而言回报率更高,其社会收益率也显著提升,公共品属性日益增强。因此,政府理应承担更多的支出责任,加大公共投入,并创新供给方式,确保公共教育及职业培训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三、完善制度机制协同,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社会安全网
就业的民生属性,决定了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必须坚持“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并重,既要依靠劳动力市场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也必须依靠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权益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职业安全和全面发展构筑坚实的制度屏障。
1. 增强宏观、产业、人力与社会政策的系统协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应明确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核心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对就业形势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产业政策在制定投资与规划时,需将“就业影响评估”作为重要考量,支持如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具有显著就业创造潜力的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政策需增强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特别是要顺应新就业形态发展趋势,探索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模式。各项政策需在“就业优先”的统领下加强协调,形成政策合力。
2. 创新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适应劳动形态新变化。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赋能下的工作形态日益多样化、灵活化。政策应对的思路不应是遏制新就业形态的发展,而应是通过制度创新,强化对所有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防止新就业形态沦为权益保障的“洼地”。必须始终明确,劳动力市场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其承载者是劳动者本身,必须通过法律和制度坚决维护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3.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精准破解结构性矛盾。公共就业服务应更加聚焦于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竞争力,通过消除不合理就业壁垒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的供需匹配效率。服务需更具精准性,尤其要关注青年群体(高学历但缺经验、技能入门易被替代)和大龄劳动者(有经验但可能面临数字鸿沟)等重点人群,针对其特定的技能缺口和就业困难,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和帮扶,助力其跨越转型障碍,共享发展成果。
来源:本文核心观点与论述框架,基于《经济日报》刊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蔡昉文章《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理论之声 | 创造更多更高质量就业岗位》进行二度创作与阐释,旨在传播相关学术观点与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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